(301281)发布公告,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4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告中指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仍为力诺投资和高元坤,且在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此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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