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县一烟花成品仓库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
时间:2024-07-06 13:45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7月5日,江苏省烟花爆竹专业委员会在微信号发布了《关于深刻吸取湖南攸县“7·5”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4 年7 月 5 日上午 9 时左右,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的湖南传承红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成品仓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据初步分析,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7.2.4 规定)将电瓶车驶入 1.3 级成品库,电瓶异常自燃引发火灾,过火面积近 3000 平方米(其中:成品库 980 平方米、纸筒库约 2000 平方米)。

  该起事故直接暴露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特别是对电瓶车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我省各烟花爆竹批发及零售网点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实抓细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强化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

  在此,专委会提出以下要求:一是统筹做好高温雷雨季节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落实高温雷雨等异常天气停产停工规定,同时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将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二是强化企业内部电瓶车安全管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烟花爆竹批发、 零售企业目前使用的电瓶车进行全面摸排,研究制定针对性安全管控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电瓶车予以淘汰,同时严禁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区内及烟花爆竹零售店内为电瓶车充电和飞线充电,从根本上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三是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委员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举一反三彻底排查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以赴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攻坚战,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红线,坚决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请各委员单位迅速将文件精神传递至全省各烟花爆竹零售点,督促和提醒共同做好夏季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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