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月23日消息(记者张学龙)22日,吉林农安县政府网发布关于农安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内容显示,农安县两家加油站因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均被罚款5万元。处罚信息如下:
2023年12月4日,农安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对农安县哈拉海镇聚鑫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站未依法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发现在罐区外私自埋三个30立汽油储罐,举报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当给予人民币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8日,农安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对农安县哈拉海镇有鑫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站未依法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发现在罐区外私自埋二个20立汽油储罐,举报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当给予人民币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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